残疾人证可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领!
残疾人证的申请和管理,一贯坚持自愿申领、属地管理原则。凡具有山西省户籍的公民均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凡具有山西省户籍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可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领。其中,“代理人”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联系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在办理残疾人证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申请残疾人证时,可授权委托亲友作为联系人,申请残疾人证。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可代为申请人申领残疾人证。但残疾评定过程中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