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时间
从2024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标准
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依次为2210元、1950元、1800元。
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22元、19.5元、18元。
三、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
湖北省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档
1)最低工资标准:2210元/月,22元/小时。
2)适用范围:武汉市区、襄城区、樊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
(2)第二档
1)最低工资标准:1950 元/月,19.5 元/小时。
2)适用范围:
大冶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茅箭区、张湾区、枣阳市、老河口市、襄州区、宜都市、枝江市、夷陵区、点军区、猇亭区、荆州区、沙市区、东宝区、掇刀区、汉川市、应城市。
(3)第三档
1)最低工资标准:1800 元/月,18 元/小时。
2)适用范围:
阳新县、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郧阳区、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南区、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