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结婚登记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一方户口在福建省的或双方户口均不在福建省但其中一方持有南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可办理;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一致如未婚、离婚、丧偶,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共同提出申请。
登记所需材料
1.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双人合影照片(必要 纸质 原件3份)
2.为避免扎堆排队,请提前复印并携带以下材料前来办理: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印于一张A4纸上,男女双方各1份)、户口簿(户口簿首页与登记人信息页合印于一张A4纸上,男女双方各1份)。双方都不是福建省户籍的,还需要提供一方的南安市居住证!
复印件示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