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要求+流程)
参保要求
具有西宁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4张1寸照片
特殊参保群体除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4张1寸照片外,还要带有效证明原件(如:重度残疾人员和中轻度残疾人员携带残疾证;村干部携带任职批复或当选证书复印件和公式情况说明书)
参保流程
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到当地乡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乡镇、社区对参保人员补缴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上报;
经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后在系统生成补缴扣款明细,由金融机构代扣补缴金额,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到账金额、录入个人账户。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10日为参保人员缴费期。
缴费标准
我省个人年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15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缴费流程
(一)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
参保人员将当年缴费金额存入银行卡中,金融机构代扣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到账金额、录入个人账户。
(二)参保人员若需调整缴费金额,应在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标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需联系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当年未变更缴费标准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标准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生效。
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到社区、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填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复核缴费档次后,核定缴费金额;
参保人员将当年缴费金额存入银行卡中,金融机构代扣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到账金额、录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