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性别:
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性别项目变更后,应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缴销,并重新办理。
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填报或信息录入错误的,发现后应及时予以更正。
申请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一)公民身份号码属重号、错号的;
(二)变更性别的;
(三)更正出生日期的。
材料齐全由公安派出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分、县(市)局,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后公安派出所凭审批材料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