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居住证办理条件
符合暂住登记、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等情形之一且时间满6个月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注:宜昌市需要在宜居住登记满半年。
二、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湖北省居住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就学就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之一。
三、办理流程
1.受理:外省公民到我省或或我省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居住的,本人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提交申办材料,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进行人像采集。
2.审核:居住地派出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分县(局)签发。
3.审批: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负责接收制证信息,按期保质完成证件制作、验证、登记等工作,并将居住证寄至县级公安机关。
4.办结:可以通过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分发申请人。
5.送达: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将居住证分发至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社区民警、网格员、协管员通过湖北省实有人口居信息系统对居住证进行读卡校验后,通知流动人口本人领取居住证。发放居住证时,应当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并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