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以上城区为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即办 | 上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进行受理。 |
审核 | 上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对需内部核查但无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并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 |
审批 | 上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下城区公安局双基大队审批人员 | 根据申报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
办结 | 上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 | 对审批通过的进行办理。对审批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 审批通过的,打印/出具《居民户口簿》。 | |
送达 | 10个工作日 | 上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人员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办理,选择窗口领取的通知申请人领取,选择快递送达的办理邮寄。 |
所需材料
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