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报停业务流程
为维护好供、用热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供热管理,保证供热工作安全平稳开展,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2024年10月15日前到隆创供热收费大厅办理停供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供热,热力公司将收取全额采暖费。(报停协议有效期一年,每年均需要重新签订)。
一、报停资格
(1)采暖季无人居住;
(2)非新建小区(指“非第一年接入集中供热”)的热用户;
(3)未拖欠隆创供热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热用户;
(4)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且可以实现单独暂停供热。
二、报停时间
2024年5月24日-2024年10月15日(报停协议有效期一年,每年均需要重新签订),逾期不予以办理报停。
三、携带证件
(1)业主自行办理:房产本(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或供热缴费卡;
(2)委托他人办理:房产本(购房合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热缴费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四、温馨提示
1、去年提交过房产本(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停的用户,今年可直接带任一原件办理报停,有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可持卡办理!
2、为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当年度变更业务只受理一次,请热用户慎重考虑后办理。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12-2838222/2992788
报修电话:0312-2992088/299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