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生育前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本市生育的参保人员持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在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社区基层平台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按男职工进行生育备案登记,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后在本地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的本市参保人员持异地生育登记服务表(或准生证)在本市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确认,并在用人单位医保网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社区基层平台或各(区)县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后在异地医院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后凭相关资料到我市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