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骑电动车逆行罚款吗?
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处二十至五十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醉酒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醉酒后驾驭畜力车的;
(四)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七)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
(八)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十)逆向行驶的。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二)未依法登记,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的;
(三)电动自行车的制动、鸣号、灯光、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部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
(五)闯红灯或者违反其他交通信号的;
(六)逆向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