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社保缴纳是按这个月算吗?
按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
社保积分规则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提供材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参保人员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现场打印;也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或‘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打印;也可手机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
拓展阅读:积分入户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分值线,可申请积分入户。
1、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6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