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如下:
1.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储藏室、营业性车库、车位等)75元/平方米;
2.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呢?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注意:
1、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