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举报途径
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烟花爆竹有功的,按查实并收缴每箱烟花爆竹30元的标准奖励,2万元封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按每起200元的标准奖励。
市禁放办提醒
不违禁燃放
不在主城及郊区的禁放区域燃放,不在家中、地下室、仓库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不违法携带
不购买、不驾车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扎堆聚集
尽量不去郊区农村的非禁放区扎堆、聚集燃放,杜绝火警和伤害事故,减少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