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越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8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4年度越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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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岗位需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6.具有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已纳入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程序进行,包括网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加分项审核及公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2月29日16:00。【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其他社会考试,选择2024年度越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区。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2月29日16:3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自12月26日起,将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每日公告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
报名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
(三)打印(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1月4日9:00—1月7日9:30。
已打印(领取)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四)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2024年1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内容为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笔试总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五)附加分项审核及公示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的考生,分别加1分、2分、3分;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分别加1分、2分、3分;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
附加分项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相关考生请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
附加加分项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采用线下审核模式,完成笔试考试的相关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项审核,逾期视作无加分。审核完成后将于笔试总成绩公示前在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附加分项审核需提供纸质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工作专业(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含附加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予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其他招录信息公告模块。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含附加分)未达到合格线(60分为合格线分数)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八)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40%+(面试成绩+附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籍、各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自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当年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若本次招考岗位出现缺员,将视情况从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6.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以免错漏信息。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0575-85735733、0575-85733919。
8.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05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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