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孕期保健:辖区内常住的孕妇。
(二)产后访视:产后42天内在三水区范围内休养的产妇(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
二、办理流程
(一)凭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共9张)、《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共2张)。
(二)对三水区外分娩的常住户籍产妇,凭分娩出院资料及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属镇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共2张)。
(三)对夫妻双方均在我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产妇,均由女方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发放免费保健券。
三、服务单位
(一)孕期保健: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三水区人民医院、大塘镇卫生院、金本民信医院、乐平镇人民医院、同方芦苞医院、三水岭越医院、白坭镇人民医院。
(二)产后访视:由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作为服务单位,负责上门访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