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有哪些?
认定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1.男性50周岁以上(含)、女性40周岁以上(含)且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含)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
4.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且仍处于失业中人员;
5.残疾人。
无劳动能力情形参照《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执行。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12/25/art_1229570555_1782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