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个人申办
个人申办方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
线上办理
第一步 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入“户政治安”服务。
第二步 点击登录按相关提示完成登录
第三步 下滑找到“其他服务”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步 阅读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第五步 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第六步 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 上传资料,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 确认申请信息
进度查询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领取方式
方式一 发送电子版证明书到电子邮箱,自行下载打印(推荐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哦)
方式二 邮政快递,邮费到付(省内18元/件,国内省外20元/件)
方式三 前往公安机关现场领取
线下办理
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
情形一 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的,请带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配文书和身份证画面)
情形二 委托非近亲属的,请带上: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配文书和身份证画面)
注: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办理时限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有犯罪嫌疑需调查核实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现场申办可当场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单位申办
单位申请查询广东省公民个人有无犯罪记录信息的。
单位经办人应持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件,提交单位公函,注明被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查询事由及依据。
向被查询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居住地只能查询或出具被查询人在广东省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申办的,可将上述材料连同公函寄给被查询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