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五华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目前2024年申请政策尚未公布,以下为2023年政策,仅供才考。
(一)申请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家庭须在2023年1月1日前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补贴领取条件,且已连续6个月以上领取全额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个人)。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
②、无父母监护的未成年人,监护人须满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无房的条件。
③、军烈属;
④、伤残军人;
⑤、两参人员;
⑥、依据“低保相关条例”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其中:精神或智力残疾的残疾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独立申请,必须与监护人共同申请。
⑦、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⑧、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通知》(云人社发〔2013〕154号)等政策文件,五华区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确定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20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
(二)不得申请本次配租的家庭: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因离异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或享受福利性住房的;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转租、转让原有住房的;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已经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已配租过廉租住房,后自行放弃或被腾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