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车辆无需到场)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属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定书》;或《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