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余姚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怎么算?
家庭人均纯收入,是指“(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同期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家庭成员数÷12”。
申报对象
已建工会组织的基层单位的在职工会会员(包括在岗、长病假、内退职工),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以工资性收入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
不符合申报建档条件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视为不符合申报建档条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家庭人口变动及财产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拥有原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代步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