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跨市临时就医人员还需要备案吗?
答: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市所有开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临时外出就医待遇标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异地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和本地相同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不降低,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普通门诊费用与本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再纳入报销。
医疗费用无法联网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回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院垫付的异地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