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莆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莆田2020中考中招方案

地方特产2024-07-09 13:26:53佚名

2024莆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莆田2020中考中招方案

  2024莆田中考莆田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申报,市教育局统一下文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2.综合评价。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投档总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三者综合评价,需同时达到各普通高中的录取要求,再按普通高中级别、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实施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流程的记录、汇总、公示等,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划线办法。2024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1.05比例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含自主招生)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4.自主招生。“初高中衔接实验班”、“卓越班”、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和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承担我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好自主招生方案 (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培养方案等)。各县区自主招生比例须控制在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创建和培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具备梯队建设发展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项目,探索建立贯穿小学、初中、高中的特长生培养体系,2025年起选择足球、棒垒球等两个团体项目先行试点。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市特长生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协调。自主招生方案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各招生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

  5.录取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应达到B及以上等级,考生参加中考考试10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D及以上等级,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考查合格。普通高中每批次已投档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投档。

  2025年起,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考生参加中考考试10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D及以上等级,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考查合格。

  (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第一轮投档在本县区招生。2025年秋季,待仙游县第二中学认定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和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高中部开始招生后,仙游县实施县域高中招生政策。

  (三)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按照各校经审核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初高中衔接实验班”、“卓越班”和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计划。

  2.特长生录取办法:在中考投档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普通高中级别,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省一级达标高中体育类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的80%(含)以上。2025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体育类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提高到70分,艺术类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提高到80分。

  (2)其他普通高中体育类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艺术类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3)为促进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有剩余特长生招生计划的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的特长生补报志愿、补录取。如特长生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剩余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招生计划。

  (4)2024年起所有特长生录取后,应与学校签订培养训练协议,同意服从学校管理,参加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或艺术团队排练并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展演等。

  (5)特殊人才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四)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1.统招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2024年全市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划定,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考生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如第一轮投档后招生计划有剩余,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考生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第一轮投档及补录取的录取控制线为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线上35分。

  2.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5%,其中招生计划总数的40%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按各城区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城区学校。2025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的70%。

  (2)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七年级至九年级学籍和学习均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①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在各校统招录取线下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今后将适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定向生投档分要求。

  ②录取办法。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志愿,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后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有剩余定向生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的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实行缴费确认。有剩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考生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其他普通高中,且在省二、三级达标高中之前招生录取,考生务必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

  (五)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录取

  依次分为省二级达标高中、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三个批次,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在同一批次中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在网上组织全市未投档考生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高中班录取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5号)精神,2024年我市选择具备条件并有意愿的公办普通高中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与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补录取同批次录取,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高中班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六)社会考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社会考生(含往届生)。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会考生时不减分,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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