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1、政策内容
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提供,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具体见习岗位和见习期限由见习单位按照见习岗位技术含量和见习需求,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市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包含非全日制学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以及2022届、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2、政策对象
企业
3、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 以下 (含 50%) 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 50% 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
4、办理流程
5、受理机构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东港市就业促进科 :7136598凤城市就业和人才部 :8124694宽甸县就业创业服务部 :5883196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 :2392700振安区就业服务部 :2890134元宝区就业部 :28670136、
6、办理要件
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