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怎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城市低收入证明办理程序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申请公租房流程
(1)申报。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城市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镇)收到申请后,现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镇)决定受理的,审查合格的,街道(镇)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街道(镇)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3)核准。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收入、房屋、特殊情形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纳入摇号范围。不予核准的,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