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冠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地方特产2022-12-22 21:35:08佚名

河北省新冠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以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四类人群为重点,引导群众及早接种、主动接种第二剂加强针,愿接尽接。

  二、接种对象

  现阶段,已完成第一剂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均可接种第二剂加强针。第二剂加强免疫与第一剂加强免疫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即:

  (一)前2针已接种灭活疫苗,且第3针已接种任意一种疫苗满6个月的;

  (二)已肌肉注射过2针康希诺疫苗且满6个月的;

  三、接种方式

  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加强免疫;优先考虑采取序贯方式进行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

  四、规范开展接种工作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要严格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接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做好工作协同。

  (二)强化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行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属地统一安排,共同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督导,推进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同时,要密切跟踪监测各地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进展,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要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对老年群体加强宣传动员,充分调动老年人的接种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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