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需进行近亲属备案?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负责低保边缘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具体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近亲属备。
哪些情形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①申请家庭(个人)具体情况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不清晰,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②申请人在申请时未如实申报或者曾经有过失信行为,但基本生活确实严重困难的,需要开展民主评议。
③申请人是经办人近亲属的,在完成近亲属登记备案后,需开展民主评议。
什么情况下救助申请会被终止办理?
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出现申请人不授权核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入户调查、对核对疑似情况不说明、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乡镇(街道)可以终止办理程序。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救助申请怎么办?
在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调查了解情况不全面的信息线索时,乡镇(街道)要通过信息核对、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或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特别是线索信息内容重新核实,根据重新核实后的情况提出拟审核确认意见并再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