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伤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淄博市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地方特产2024-01-26 13:20:46未知

淄博工伤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淄博市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淄博工伤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淄博工伤一级伤残赔偿27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补偿本人工资90%的伤残津贴。

  》》》拓展

  淄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文标签: ,伤残  ,工资  ,津贴  ,个月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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