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积分优待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晋江市户籍人员、在晋江居住、工作的境内人员;
2.持有在晋江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
3.非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申请流程
窗口申请:准备申请材料后,前往居住地的镇(街道)积分受理窗口申请。
微信申请:关注“晋江积分优待”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成功后、选择“积分申请”,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5MB以下)并保存、上传积分项目,确认信息并提交窗口初审(具体查看:积分优待申请)。
已在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需变更积分项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证明材料通过积分受理窗口,也可通过“晋江积分优待”微信公众号“积分申请”申请,需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确认提交;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可提出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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