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有哪些(南通工伤鉴定中心地址)

地方特产2024-04-12 19:34:26未知

南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有哪些(南通工伤鉴定中心地址)

  通州区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我市新增11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需求,方便参保工伤人员就近救治,经医疗机构申请、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评估、社会公示等,现确定将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纳入南通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如皋市:

  特别提醒: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非协议医疗机构进行非急救性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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