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提高:
生育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成都市本次调整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保障标准均进行了优化提升。
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400元调整为700元;生育医疗费由区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最高顺产1200元、难产(含剖宫产)1600元定额支付统一调整为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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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全覆盖:城乡一体优化
自2010年以来,成都市通过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对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的全覆盖保障。其中,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或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待遇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其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待遇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
本次政策调整以“城乡一体优化”为工作思路,延续全覆盖保障理念,只要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6月1日起均可享受更高水平的生育医疗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