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工伤费率政策调整情况
1、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92号)文件。2024年4月1日起,包括我市在内,全省统一执行下调20%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3月31日。该政策执行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1-8类分别为0.2%、0.32%、0.56%、0.72%、0.88%、1.04%、1.28%、1.52%。
2、工伤费率浮动政策有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3号)规定,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 120%、150%或者向下浮动至80%、50%,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不低于 0.2%。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参考表(新)
综合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后工伤费率浮动明细表(新)
费率调整情况:
一是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有变化,我市从2018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施下调50%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变为按全省统一的标准,即下调20%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周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是费率浮动规则有变化,以往费率浮动参考的工伤发生率、支缴率系数较多,新政策出台后,主要以支缴率因素为主,综合我省上年度平均工伤发生率因素进行浮动。
举例计算
A单位是纺织业,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属四类,2023年支缴率138%、工伤发生率0.12%,按新的费率浮动规则,该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呢?
四类基准费率为0.9%,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在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统一下调20%,即为0.9%*(1-20%)=0.72%。根据2024年工伤费率浮动参照表,2023年支缴率138%、工伤发生率0.12%,工伤保险费率为上浮2档,为基准费率的150%,即为0.72%*150%=1.08%,所以A单位2024年4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费率是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