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有房
在苏州拥有自有住房的非苏州户籍人员,满足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即可准入,即在苏州生活居住1年。
加分说明
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加200分,面积在75㎡以上每增加1㎡加1分,最高不超过250分。
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加分。租赁住宅用房不加分。
在苏州租房
租房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一般在苏州生活居住2年左右即可准入(如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累计缴纳社保已满3年,在苏稳定居住1年即可准入)
加分说明
居住证加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参保情况加分: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
年龄情况加分:40周岁的加20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