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万江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补贴申请指引
申报时间:3月15日—5月15日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一)创新人才引进补贴
1.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我街道(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街道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B.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街道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C.申请时已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D.引进后在我街道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2.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所属单位为1-10类企业。
补贴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最高补贴额度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正高级职称 (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3万元/人 | 申请时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申请时不具有我街道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50%补贴。 | 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
副高级职称 (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2万元/人 | |||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万元/人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1万元/人 |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2万元/人 |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1万元/人 | |||
纳税类 | 上年度在我街道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 0.8万元/人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要 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3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需清晰、准确,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验原件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中级以上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省职称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分局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提供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 |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
4.纳税: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 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2022年度)在万江街道纳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完税记录证明。 | 1 |
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建议首选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 1 |
户口本(非必要材料) |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选择户籍在万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的,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 1 |
社保记录 | 收原件,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二)创新人才提升补贴
1.申领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具有我市户籍;
B.申请时与企业签订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C.在我街道依法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D.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在我街道工作期间(以在我街道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2.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所属单位为1-10类企业。
补贴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资助标准 | 资助方式 |
职称、职业资格类 | 取得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5万元/人 | 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
取得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万元/人 | ||
取得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5万元/人 | ||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0.5万元/人 | ||
学历、学位类 |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1万元/人 | |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0.5万元/人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要 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4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需清晰、准确,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验原件收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原件、网上查验截图 | 对在本市取得或经本市同意委托评审取得职称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省职称系统首页的“证书查询”栏目或局官网(以下简称局官网)或“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核实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对在本市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②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核实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 |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
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在莞开户银行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建议首选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 1 |
户口本 |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选择户籍在万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的,无须提供该项材料。 | 1 |
社保记录 | 收原件,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申报程序:申请人/企业将补贴、奖励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局窗口【导航至“万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微信小程序搜索“i莞家”,预约“万江政务服务中心->万江人社分局->就业创业、人才类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1.本补贴可在申领市人才政策补贴基础上叠加享受。
2.单个企业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可由企业业务人员代办,代办人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3.创新人才引进补贴每人在整个政策执行期内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以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以非本街道户籍身份提出补贴申请并审核公示后,再入户本街道的,不得提出追加补贴要求已申领综合补贴的。
4.同一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扶持每人限申领一次;同一分类内,已申领低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可以再申领高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反之不能申领。
5.政策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22179978,231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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