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农人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
广泛动员、鼓励有创业资金需求的返乡下乡创业大学生,根据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向当地县(市、区)团委提交《“湖北‘新农人’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创业项目免息借款申请表》(见文末二维码)。
2.项目审核确定。
按照“县(市、区)团委初审—市州团委复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拟申请青创基金会管理资金支持的市州团委应及时向团省委报告本地项目遴选情况,团省委将根据各地推进情况择优确定拟扶持名单,由市州团委进行公示;拟用市州自行管理资金进行扶持的项目由市州团委自行遴选、公示。
3.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拟申请青创基金会管理资金支持的市州团委应向团省委提交资金拨付请示,由青创基金会、创业大学生及市、县两级团委共同签订借款协议(四方协议);拟用自行管理资金扶持项目的市州团委应与创业大学生及县 (市、区)团委共同签订借款协议(三方协议)。
4.项目还款。
借款期满前1个月,市、县团委应提醒创业大学生做好还款准备;借款期满后1个月内,督促本地创业大学生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程序足额还款;如遇逾期无法足额还款的情况,市、县团委必要时可釆取法律手段追缴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