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购买”是指相同的购房人同一时间与同一个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网签时间相同的(同一天),认定为同一时间,合同网签时间不同的,不能认定为同一时间。
因此同一个购房人同一天与同一个开发企业签订的同一个项目的多个商业或办公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一次性的认定,应按照多套商业或办公用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之和办理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契税补贴。多套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用途既包括单一的商业用途、单一的办公用途,也包括商业和办公用途。
镇江市市区人才购买商办用房契税补贴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需具有A-G类人才资格。
二、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一次性购置的已批准销售、属同一开发项目的商业、办公用房;
(二)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五)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三、补贴标准
(一)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30%之和。
(二)购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50%之和;
(三)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套房屋契税缴纳份额的80%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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