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房源范围(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地方特产2024-01-19 19:42:39未知

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房源范围(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苏州园区人才优先购房申请房源范围

  房源范围

  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商品住房(别墅类项目除外)。A类、B类人才通过优先购房取得的房产,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8年后方可转让。

  材料提交:人才本人向园区科创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A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B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证明、个人及家庭苏州大市无房证明、园区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在园区工作的材料);

  材料审核:经园区科创委初审,园区人才办复审无误后,开具《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才本人;

  购房申请:人才至开发企业售楼处申请优先购房,并提交《关于给予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的函》;

  资格公示:通过复核的A、B类人才优先选房资格名单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先选房资格。

  其他人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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