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护照换证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初审
受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系统自动核查不准出境人员库、国家工作人员库、人口信息库、证件签发库、失效证件库、在逃人员库等数据库。
3.做出受理决定
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事由或申请材料存疑的开展核查。
4.审批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机关通过警务平台、移民局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移民管理局综合数据应用平台、云搜等系统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审批机关复核系统录入信息和申请表格信息,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关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5.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办理地点
泰州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 、县级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
办理所需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