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条件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2.申报资料
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3.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
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4.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