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缴了三个月,能补缴吗?
可以补缴,但是有前提。
三种情况下可以补缴补待遇:
1.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人员(如:从A市参保到B市参保)
2.本市单位间流动(如:从A市a单位跳槽到b单位)
3.本市单位参保流动到灵活就业(如:A市小王从单位离职后自己缴医保)
以上三种情况,在3个月内衔接并按时足额补缴医保费用的视做连续参保,期间享受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补缴
对象: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在1996年1月1日后应缴未缴年限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凭当时的招录手续、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证明存续劳动关系的材料
办理机构:应缴未缴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生成补缴计划(含滞纳金,下同),传至税务部门征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补缴流程
01企业职工
单位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工资发放的原始财务凭证等相关原始材料,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补缴业务申报表》。
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到账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对应年度缴费基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月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及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
02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度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线上缴费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方式)对本自然年度内的未缴费月份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