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规则
1、由公证人员对摇号设备、摇号数据库和摇号程序进行公证,通过全国公租房系统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
2、按照住房保障资格确定的月份,参与摇号的申请家庭分为优先家庭组和普通家庭组。按照有关规定,特殊困难家庭优先摇取选房顺序号,其中特殊困难家庭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各类优抚优待对象、残疾人、市级以上劳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见义勇为、专职消防员、三孩家庭等。
轮候分配情况
申请家庭按照摇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本次待分配的房源为腾空现房,房源相对充足。放弃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资格,不纳入轮候分配。具体详见《选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