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化购房消费券领取使用指南(条件+券面类型)
活动时间
本期消费券活动主题为“你购房 我助力”,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日-6月30日。
发放对象
2024年5月1日-6月30日期间购买奉化区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不含办公、商业、车位等),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网签备案的个人。房票购房、享受区级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二手房不参与此活动。
使用范围
仅限于购买汽车、家电及电子产品。
消费券类型
每套房签约金额≤150万,送消费券20000元;
150万<每套房签约金额<300万元,送消费券30000元;
每套房签约金额>300万,送消费券40000元。
注:消费券面额为1000元/张,以券包形式发放。使用时无门槛、可单独/叠加使用、不找零。
发放方式
依申请发放,经审核之后先到先得,发完为止。确认时间以申请受理为准,活动截止时遇多人同时申请的,以网签先后序位确认,未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申请领券
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活动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消费券规范使用承诺书至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同时,申请人需提前登录“阿拉来消费”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券包-我的-设置”完成实名认证。
发券时间
2024年5月1号-5月31号期间申请的,经审核确认后在6月底前发放;2024年6月1号-6月30号期间申请的,经审核确认后7月底前发放。
查看可用商家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进入“我的券包”,适用商家最终名单及其门店地址,请在消费券下方“查看可用券商家”点开查询。
使用和核销规则
(一)有效期限消费券应在发放后一个月内使用完成,逾期作废。有效期可在“阿拉来消费”微信公众号“我的券包”内消费券底部查看,过期的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收回。
(二)核销规则
无门槛、可单独/叠加使用、不找零。
(三)特殊情况
1、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人为2人及以上的,应当按共有人数共同提出申请,自主协商确定其中一名共有人的帐户接收核准发放的消费券。
2、在2024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无任何原因在2024年5月1日之后进行合同撤销、变更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3、在2024年5月1日之前已网签的购房合同撤销后,购房人重新购入非同一套房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享受购房赠送消费券的,原则上不允许退房。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解除购房合同关系或特殊情况需退房合同变更的,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平台收回,已使用的由申请人等额退回。退回结清完成后方可办理购房合同解除、变更等相关手续。
5.购房人属于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的,允许其参与此次活动,叠加享受市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但不得叠加享受区级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人才公寓优惠(人才落户奖励)政策。购房人依规定提交消费券申请时,受理人员应当场进行告知并取得其书面的选择决定。
6.购房人所购的住房,经申请核准已领取购房消费券,因特殊情况转而申请享受区级人才购房补贴(人才落户奖励)、人才公寓优惠(人才落户奖励)政策的,必须退还已发放的消费券后(由区住建局出具退款证明),区人社局方可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