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
1.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和开发商);
2.购房人到银行申贷款,进行面签,银行批准贷款,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
二、提交申请材料(购房人)
审查材料包括:
1.购房人身份证;
2.买卖合同;
3.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
4. 完税凭证;
5. 婚姻证明材料。
6.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
注:
1.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无需再往返多个部门)。
2. 购房合网签备案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读取网签数据可由购房人单独申请。
三、缴费(购房人、银行)
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登记费
四、领证(购房人、银行)
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附:鞍山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甲
网址:点击进入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