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指南
(一)办理条件
准予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2)人员死亡、转学、户籍迁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军、被判刑、出国定居等不再符合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 | |
2 | 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护照 | 验原件 | 1 | 纸质 | |
3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或《台湾居民定居证》 | 验原件 | 1 | 纸质 | 港澳台人员提供 |
4 |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验原件 | 1 | 纸质 | 外国人提供 |
5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 | 验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学校公章,在表格上注明停保原因 |
6 | 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 验原件 | 1 | 纸质 | 人员出国(境)定居的情形提供 |
7 | 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经医保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可提供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注明死亡时间加盖村(居)会公章的死亡证明 | 验原件 | 1 | 纸质 | 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形提供 |
(三)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sd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提出停保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办。
3.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和经办信息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