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时间
9月20日- 11月10日
收费标准
根据济阳发改发[2024]12号文件规定,供暖季具体收费标准为:
1、非居民供暖价格为建筑面积38.40元/平方米;其中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中小学、托幼院所,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医疗中心、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老年服务项目,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暖价格为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
2、居民供暖价格为套内面积24元/平方米,其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供暖价格为套内面积18元/平方米。
3、按供热计量采暖价格计价的,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
计算公式:
居民住宅热价=供热面积*7.2元/平方米+千瓦时*0.18元/千瓦时(50元/吉焦)
非居民热价=供热面积*11.52元/平方米+千瓦时*0.288元/千瓦时(80元/吉焦)
注意事项
1、去年用暖今年依然用暖的11月10日前正常交费即可。
2、去年没用暖今年需要用暖的11月1日前先拨打客服电话0531-59661728申请报开通过后方可交费用暖。交费后拨打客服电话报开,约时间开阀试压,11月5日之后不再安排专人开阀试压。用户开启锁闭阀时间为自缴费起5天内。
3、去年用暖今年不用暖的拨打客服电话0531-59661728报停,没有报停的视为用暖,11月10日前交费,没有按期交费、没有报停的按实际用暖天数收费后给予停暖处理。否则按热费额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后方可予以供暖。
4.供热公司根据交费面积遵从技术要求分配楼宇热水流量,未交费私自开启阀门用热的住户分走了交费户的流量,会影响本单元交费户的供热效果,供热公司为保障交费用户的合法权益给予断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