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郴州廉租房怎么申请?
答:
一、提供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
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一名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一名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市)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
3、复审。市、县(市)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和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审,提出审核意见。
4、登记。经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县(市)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注:经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县(市)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市)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