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成都市新津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津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物业 服务 等级 | 基准价 (元/㎡·月) | 浮动 幅度 | |
有电梯 | 无电梯 | ||
五级 | 房产管理部门对服务等级进行核准,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 | ||
四级 | 1.90 | 1.25 | ±15% |
三级 | 1.35 | 0.85 | ±15% |
二级 | 0.95 | 0.60 | ±15% |
一级 | —— | 0.40 | ±15% |
注:集中供热水、供暖气以及业主专有部分空气调节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其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费不包含在上述标准中。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lc75iziVbYnR0cQMQdl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