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外省户口领结婚证
可以领证!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福建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双方户籍地均非福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省内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1)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暂不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和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此类事项的“跨省通办”。
(2)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需要配合的内容: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3张两寸双人合照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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