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1-6号窗
二、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职工
四、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病历资料
4、发票和清单
五、清远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 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