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北京市医保局针对京津冀三地参保人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给予答复。
京津冀统筹区内就医
津冀参保人在北京就医,是否能享受北京的医保待遇?
答:不能。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医保目录为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报销政策为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京津冀参保人区域内跨省就医,能实时报销、直接结算吗?
答:所在参保地如支持其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京津冀三地哪些定点医院,可以实时报销、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信息。
京津冀三地医保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就医,需要选具体的定点医院就医吗?
答: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