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
2.在我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且终止缴存满半年。
(二)办理渠道
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以及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三)申请材料及审核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提取条件的,按我省住房公积金现行提取规定申请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提取条件的,实行零材料办理,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